2006年9月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三版:民生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婚姻“烂尾楼”里的黯淡灯光
没有感情基础的“豆腐渣”工程隐患多
本报记者 陈卓 通讯员 萧法

  婚姻本该像搭建一幢又牢固又美观的房子,从里到外都充满了幸福。可是,也有一些婚姻,因为“工程”先天不足,本该用钢筋、水泥的地方却掺了“豆腐渣”,结果前功尽弃只剩下“烂尾楼”,给当事人留下无尽的遗憾。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瓜沥法庭对离婚案件作了一番统计,发现公告离婚案件——即“烂尾楼”式的离婚案件数,竟然占到了所有离婚案件的近20%。

  样本:
  阿傅的婚姻“烂尾楼”是怎样形成的
  阿傅(化名)终于下了决心,听从父亲的话,对来自广西的妻子阿娇(化名)不再抱有任何幻想。前不久,他和父亲来到瓜沥法庭,递上离婚诉状。
  这段让人失望透顶的婚姻,要从1999年说起。阿傅脚被烫伤过,走路有点一瘸一拐,年纪一年年大起来还没结婚。他父亲便想给他找个外乡姑娘——村里本来就有好几个媳妇是外乡人,有的日子过得还不错。
  阿傅家有个远房的姨妈是广西人,多年前嫁到这里。这位姨妈听说了这事,就给阿傅介绍了她们老家比阿傅小5岁的阿娇。就这样,在付了1600元介绍费后,1999年9月,阿傅家把阿娇直接领进了门。两人也说不上有什么了解,第二年年初就在萧山举行了婚礼。阿傅家给了阿娇家1万元彩礼。
  据阿傅和他的父亲讲,阿娇婚后比较好吃懒做,有时候连自己的衣服都不洗,更不用说照顾家里人了。
  阿傅说,阿娇有妇科病,治了好久,花了15000元左右也没治好,所以结婚那么多年,他们也没要孩子。阿傅家还把阿娇介绍到亲戚家开的厂里去工作,请厂里最好的师傅教阿娇挡车工的活,好让她有一技之长。
  “我们对她那么好,她却没有良心。”
  阿娇要离开这里的想法,其实一直存在。
  阿傅说,阿娇结婚第一年没有回娘家,一是因为她自己还没有存够钱,二来她身体不好,他们也不想让她回去。
  但谁也没想到,2001年下半年,阿娇有一天竟然不辞而别了。
  阿傅一家顿时乱作一团,费了很大的劲,总算找到了阿娇——她回了老家,和老家亲戚在一起卖布。
  好说歹说,阿娇被劝回了萧山。
  2003年6月,阿傅不小心摔了一跤,结果脑后枕部出血。那一段日子,阿傅的病情反复无常。
  “都是我和他妈妈在照顾阿傅的,阿娇来了没几天。”阿傅爸爸说,并且,阿娇再次不辞而别,“她认为阿傅不会好了。”
  家里花了5万多元,终于救回了阿傅,如今他已经在一家企业做检验工了。
  “我们在这个女人身上,看得出的就花了3万多元了。”阿傅父亲说,阿娇走的时候带走了家里的所有金银首饰。
  2003年10月,阿傅的姨妈再次到阿娇老家去找她,阿娇父亲先是说没有见到过阿娇,后来在再次追问下,才说阿娇确实回来过一次,但目前他也不确定女儿的下落。阿傅的姨妈也一直没有见到阿娇本人。
  之后,任凭阿傅一家怎么寻找,一直没有阿娇的下落,电话打不通,发信也不回。3年来,阿娇再无音讯。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阿傅在1年前提出离婚,法院就可以原则上判决准予离婚。问他为什么还拖了1年,“实在是对她回来还抱有幻想”。
  如今,说阿傅是有家的人,却连妻子在哪里都不知道;说他已经自由了,在法律上却仍是“已婚”,无法追求新的幸福。
  阿傅的遭遇,是一些娶了外来媳妇却最终遭遇婚姻“烂尾楼”的人共同叹的“苦经”。

  收尾:
  公告离婚,至少半年
  瓜沥法庭庭长沈丽归纳了一下,发现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往往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男方的各方面条件往往并不是很好,尤其是一些人在肢体上或者精神上有缺陷。而女方一般来自比较贫困的地区,有的和男方年龄相差非常大(其中有相差17岁的)。这些案件一般是女方为被告,这些人往往都离家出走两年以上,最长的一个离家有七八年左右——她们一旦不辞而别,不留任何联系方式,往老家去信都似石沉大海。
  “结婚初期,夫妻感情较好。后因双方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夫妻开始失和。2001年3月16日,阿芳(化名)离家出走,夫妻分居至今。”类似这份起诉状上的理由,很多饱受“烂尾楼”之苦的当事人都提出过。
  “离婚的理由是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较差。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视目前情况,双方分居已逾8年,故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份判决书上的内容,则是大多搁浅在婚姻“烂尾楼”里的当事人的写照。
  瓜沥法庭副庭长张杰说,类似这样的离婚案件,法律上需要经历比其他离婚案件复杂得多的过程。法院立案后,除了和其他案件一样的程序外,因为无法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被告(一般是离家出走的女方当事人),便有两个月的公告送达期;期满后如果女方还是没有出现,那么在开庭判决后(女方一般未作答辩),还有两个月的公告送达判决期。这样一来,打一个这样的离婚案子,加上举证及上诉的时间,当事人一般要花上半年多时间。
  据瓜沥法庭对近几年相关案件的统计,公告离婚案件——即“烂尾楼”式的离婚案件数,占到了所有离婚案件近20%的比例。

  点评:
  要建平安巢 基础最重要
  在当地,的确有不少人认为,这些外来媳妇先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发现有江浙经济发达地区的单身男子,就随便将自己嫁了。等有了当地户口,过了几年翅膀硬了,再出走去闯天下的意图就日渐明显了。至于这些留下“烂尾楼”的女人,后来去了哪里,在干什么,是个谜。
  瓜沥法庭庭长沈丽告诉记者,通过对一些离婚案件当事人(主要是曾经提出离婚的男方)的回访发现,这些婚姻“烂尾楼”给留守的男方特别是孩子,会造成相当大的伤害。好多男子至今没有再娶,与孩子相依为命,生活比较困难,也是当地村干部重点关心的对象。
  曾有一桩婚姻通过公告的方式离婚。公告到期判决后,女方回来了。女儿看见母亲时非常依恋,但也没能留住她的心。最后,瓜沥法庭去给母女俩拍了合影,好给女儿留作纪念。至今,照片上女孩子紧缩的眉头和忧郁的表情,还让人心痛。
  “绝对不找外地人了!”阿傅父亲说,等离婚判决下来了,他们就准备给阿傅物色当地人,和阿傅一样有过婚姻经历的也行,会懂得珍惜。
  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朱旭红认为,女性由经济落后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的这种特殊形式便是婚姻迁移。当妇女确认在本地区的婚嫁难以使她们脱离困境时,外嫁就成为她们追求的幸福之路。近些年来,婚姻迁移是云、贵、川、桂籍妇女流动的主要形式。
  但是,这样的婚姻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也就很脆弱。且很多这样的婚姻带有买卖或半买卖的形式,民间所谓“买个媳妇”——双方很陌生,根本谈不上彼此了解,婚姻基础差,较难建立起感情,不易经历琐碎生活的考验。
  对于女性来讲,由于这样的婚姻是在周围环境不利于自己的压力下来完成的,所以,进入新家庭以后,很可能使得她原来的弱势更加强化了。比如,语言、穿着、生活习惯等的差异,再加上健康、生计、对环境的适应、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对家庭事务的决策权等方面的因素,她们会觉得比原来更矛盾重重,缺乏归属感。
  结婚以后,她们依然有权处理已有的婚姻关系。只是,这种处理必须通过正常的、合法的渠道来完成。从这个角度反映出,这类婚姻中确实存在着法律和道德观念缺失的现象。